工商部(工业及内贸促进局)指令 2020年6月23日,新德里 S.O.2017(E)--***行使*16条*(1)款和*(2)款赋予的权力,并结合2016年印度标准局(2016年11月11日)*25条*(3)款的规定, 在咨询印度标准局之后,现认为有必要为公众利益而作出以下指令,以修订2020年《透明平板玻璃(质量控制)指令》:,即:- 1. 简称和生效日期——(1)本指令可称为2020年《透明平板玻璃(质量控制)(修订)指令》。 (2)本指令自其在**公报刊登之日起生效。 2. 在2020年 《透明平板玻璃(质量控制)指令》 *1款*(2)项中,图“17.08.2020” 应替换为“01.03.2021”。 [F. No. 11(6)/2017-CI] ANIL AGRAWAL, Jt. Secy 注:主要指令刊登于2020年2月14日的《印度公报》,特别*二部分,*3节,*(II)小节,参考编号S.O.738(E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