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BIS强制注册令下的电子资讯类产品使用标准标志和标签要求的指南 Ref:CMD 3/8:1/6975 03 12 2015 1、 BIS强制注册令下的用户多次要求BIS推出标准标志注册制度,并简化标签要求。 2、 BIS于2015年12月1日发布公告S.O.3240(E),对BIS强制注册的电子资讯类商品推出“标准标志”这一全新标志,并即时生效。 3、使用BIS强制注册的标准标志导则如下: 1) “标准标志”的图形表示按照附录一精确绘制。允许按图缩小和放大。 2) “标准标志“图标按照附录一中的详细信息,可以由单色或者多色显示。其多色标记可用色系可参考附录二。 3) 注册用户应在注册产品或者包装上显示“标准标志”或文字“自我声明符合IS标准.........。为了方便看到,其标志应该清晰,持久和不可移动。此外,标记的耐久性应符合相关印度标准的规定,显示的IS标准号,注册号和文字均不能小于Arial字体6号。 4. 注册用户现在有两种选择,在注册的时候使用标准标记,或者使用“自我声明—符合IS......”。 5、 此颁布令替代了BIS在2014年日7月31日颁布的BIS/ DGO/(405)/2014 法令。 Sd/- (C. K. Maheshwari) DDG (Certification) 附录一 标准标志的图形表示尺寸 附录二 标准标志的色系 图示IS标准号和注册号为一示例,另在显示产品IS标准号时,请参考2015年12月1号发布的公告。